办理论文登记时须携带哪些证件和物品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6-07-05 浏览:98次
按现行考试计划取得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在办理论文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和物品:
(1)专、本科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单、身份证、准考证;
(2)第二专业或专接本的考生还需带接考与免考证明,按自考办规定不需要办理接考手续的考生须携带原毕业证书和成绩单;
(3)个人的论文选题方向。一般情况下自考论文登记一年安排两次,一般为6月和12月。答辩时间一般在三个月以后。个别专业如建筑工程专业、计算机及应用等专业则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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