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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报考者仔细阅览以下有关规定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15-07-28 浏览:63次

  请报考者仔细阅览以下有关规定

  一、从2014年起,高等教学自学考试考生申请本科结业,须交验在我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提交“教学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从2014年下半年起,凡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必须在我省获得专科5门、本科4门及以上的合格成果方可别离处理专科、本科结业证书。

  三、严格依照《国家教学考试违规处理方法》(教学部33号令)处理违规考生。

  四、查询剖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监所处理专业(专科)、律师专业(根底科段、本科段)停考,从2014年起不再承受新考生报考,2016年起不再组织专业课程考试和处理结业手续;律师专业(根底科段、本科段)从2017年起不再处理结业手续。(详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房地产运营与处理(专科)等28个专业,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承受新考生报考,从2016年下半年起不再组织停考专业课程考试和处理结业手续;(详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餐饮处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承受新考生报考,从2017年起不再组织停考专业课程考试,从2018年起不再处理结业手续。(详见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

  五、从2014年上半年起,项城市不再设自考考点,报考的考生需要到周口市参加考试。